6.督察问责——铝业集团已对77人追责问责(完整)

时间:2022-07-15 08:06:0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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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督察问责——铝业集团已对77人追责问责(完整)

 

 督察问责 —— 铝业集团已对 7 77 人追责问责

  近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对督察发现的 5 个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

 一、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粗放,环境违法违规严重问题 1.给予包头铝业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田明生行政记过、免去现任职务; 2.包头铝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韩效义行政记过 3.包头铝业副总经理许晶行政记大过、调离现工作岗位 4.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总经理高宝堂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 5.给予中铝股份(中铝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副总裁吴茂森诫勉谈话; 6.给予原中铝股份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环保健康部总经理(现中铝海外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龙章诫勉谈话; 7.责令中铝股份党委向中铝集团党组作出检查; 8.给予包头铝业党委通报,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10 分。

 9.另外,按照管理权限,包头铝业党委共处理 18 人(20 人次),其中行政记大过 1 人,行政记过 1 人,诫勉谈话 6 人,通报批评 10 人, 责令检查 2 人。

 二、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督察整改不力问题 1.给予广西稀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兵行政记过; 2.广西稀土总经理杜栋斌行政记过; 3.广西稀土副总经理、广西岑溪稀土董事长、广西梧州稀土董事长张新光行政记过; 4.给予中国稀有稀土(中铝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副总裁杨杰诫勉谈话; 5.给予中国稀有稀土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总经理梁利辉诫勉谈话; 6.责令中国稀有稀土党委向中铝集团党组作出检查; 7.给予广西稀土党委通报,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10 分。

 8.另外,按照管理权限,广西稀土党委共处理 11 人,其中行政记过 3 人,行政警告 5 人,通报批评 3 人。

 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滞后,环境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1.由云铜股份党委分别对云铜科技党委、富民薪冶党支部、五华分公司党支部、西南铜业党委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扣减 2021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2.由驰宏锌锗对云铜锌业党委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3.给予云铜股份副总经理杨新国通报批评,责令云铜股份党委作出检查; 4.给予驰宏锌锗总经理黄云东作出检查,对驰宏锌锗党委进行通报。

 5.另外,按照管理权限,云铜股份党委对 9 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行政警告 4 人,诫勉谈话 1 人,责令检查 4 人; 6.驰宏锌锗党委对 7 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行政警告 1 人,责令检查 2 人,通报批评 4 人。

 四、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环保意识淡薄,未批先建问题 1.给予山东铝业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朱守河通报批评; 2.原山东铝业安全环保部经理(现中铝山东副总经理)宋国卫诫勉谈话; 3.山东铝业副总经理张丰杰诫勉谈话; 4.给予中铝资产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和项目管理的总经理助理王松诫勉谈话; 5.责令中铝资产党委向中铝集团党组作出检查,给予山东铝业党委通报,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5 分。

 6.另外,按照管理权限,中铝资产党委对 2 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 7.山东铝业党委对 11 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行政警告 2 人,诫勉谈话 2 人,通报批评 6 人, 责令检查 1 人。

 五、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赤泥渗滤液污染长期整改不力问题

 1.给予原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现广西华昇党委书记、董事长)芦东通报批评; 2.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邵伟生诫勉谈话; 3.给予重庆分公司党支部通报,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5分。

 详情如下。

 2020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30 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 年 2 月 1 日向中铝集团反馈督察意见,并将督察发现的 5 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移交中铝集团,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中铝集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董事长姚林同志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紧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中铝集团成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处理组,制定了《中铝集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责任追究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统一开展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及生态环境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经中铝集团党组研究,对 14 个单位党组织提出了问责建议,其中战略单元党委 3 个,企业党组织 11 个,并按照相关规定扣减 2021 年度的环保绩效考核得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集团党组对 19 人(22 人次)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部门正职级干部 6 人(其中 1 人同时受行政记过处分和免去现任职务),部门副职级 12 人(其中 2 人同时受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调整现工作岗位),正处级干部 1 人;给予行政记大过 2人,行政记过 5 人,诫勉谈话 8 人,通报批评 4 人,调整职务或调整岗位 3 人。

  按照管理权限,相关单位党委对涉及有关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58 人(60 人次)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行政记大过 1 人,行政记过 4人、行政警告 14 人、诫勉谈话 9 人,通报批评 22 人,责令检查 10 人。

 一、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环境管理粗放,环境违法违规严重问题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是中铝集团下属三级公司。经查,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环境管理粗放。一是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违规填埋电解铝大修渣处置后废渣,铝灰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危险废物鉴定直接外售,水法再生电解质生产系统建成投运后一直未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铝灰暂存库和大修渣库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置设施;二是当地群众投诉频发且集中。

  当地群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但截至此次督察,包头铝业危险废物处置、噪声扰民、土壤污染风险、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屡被行政处罚。2013年以来,该公司及下属企业因涉及污染物排放超标、无组织排放污染、项目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问题,累计被行政处罚 126 次。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包头铝业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田明生行政记过、免去现任职务,包头铝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韩效义行政记过,包头铝业副总经理许晶行政记大过、调离现工作岗位,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总经理高宝堂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中铝股份(中铝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副总裁吴茂森诫勉谈话,给予原中铝股份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环保健康部总经理(现中铝海外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龙章诫勉谈话;责令中铝股份党委向中铝集团党组作出检查,给予包头铝业党委通报,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10 分。另外,按照管理权限,包头铝业党委共处理 18 人(20 人次),其中行政记大过 1 人,行政记过 1 人,诫勉谈话 6 人,通报批评 10 人, 责令检查 2 人。

  二、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督察整改不力问题

  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稀土)是中铝集团下属三级公司。经查,该公司下属企业环境管理混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督察整改不力。一是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下属岑溪稀土周边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下属贺州稀土贵广高铁压覆稀土资源抢救性回收利用项目预处理冲洗废水直排外环境;二是未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下属梧州稀土、贺州稀土、金源稀土等企业多个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部分采矿项目超出审批范围越界开采;未按环评要求开展

 注水试验;违反环境批复要求,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设施。三是环保应急设施不完善。下属多个矿山环保应急池不健全,多处矿山防渗措施缺失,大量污水渗入地下。此外,部分下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广西稀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兵行政记过,广西稀土总经理杜栋斌行政记过,广西稀土副总经理、广西岑溪稀土董事长、广西梧州稀土董事长张新光行政记过;给予中国稀有稀土(中铝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副总裁杨杰诫勉谈话,给予中国稀有稀土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总经理梁利辉诫勉谈话;责令中国稀有稀土党委向中铝集团党组作出检查,给予广西稀土党委通报,扣减 2021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10 分。另外,按照管理权限,广西稀土党委共处理 11 人,其中行政记过 3 人,行政警告 5 人,通报批评 3 人。

 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滞后,环境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股份)、驰宏锌锗是中铝集团下属三级公司。经查,该公司下属西南铜业分公司、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归驰宏锌锗管理)、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作为铜锌冶炼加工、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是搬迁改造滞后。

  云南省政府早在 2014 年 3 月就要求上述企业于 2017 年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2018 年 9 月云南省政府再次要求于 2020 年完成搬迁,但直至 2019 年 10 月搬迁项目才立项,搬迁完成时限再次推迟到 2023 年底;二是生态环境污染严重。3 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危险废物管理混乱、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严重。

  其中,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西科炉上料口、冰铜破碎岗位鄂式破碎机未安装污染物收集设施,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转移过程失控;危险废物暂存池、储罐围堰、生产区域废水收集沟等设施破损严重;三是违规超产能运行。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复锌冶炼产能为 5 万吨/年,企业擅自提高至 10.5 万吨/年;西南铜业分公司铜冶炼能力擅自提高 6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云铜股份党委分别对云铜科技党委、富民薪冶党支部、五华分公司党支部、西南铜业党委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由驰宏锌锗对云铜锌业党

 委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给予云铜股份副总经理杨新国通报批评,责令云铜股份党委作出检查;给予驰宏锌锗总经理黄云东作出检查,对驰宏锌锗党委进行通报。另外,按照管理权限,云铜股份党委对 9 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行政警告4 人,诫勉谈话 1 人,责令检查 4 人;驰宏锌锗党委对 7 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行政警告 1 人,责令检查 2 人,通报批评 4 人。

 四、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环保意识淡薄,未批先建问题 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产)是中铝集团下属二级公司。经查,该公司对自身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下属企业生态环境问题频发。2016 年以来,该公司共计实施 53 个投资项目,32 个未经环评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其中,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中铝集团下属三级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铝业)28个项目中有 21 个未批先建,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交办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二期 F 槽未办理环保手续即擅自建设投用问题后,整改工作落实不力。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山东铝业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朱守河通报批评,原山东铝业安全环保部经理(现中铝山东副总经理)宋国卫诫勉谈话,山东铝业副总经理张丰杰诫勉谈话;给予中铝资产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和项目管理的总经理助理王松诫勉谈话;责令中铝资产党委向中铝集团党组作出检查,给予山东铝业党委通报,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5 分。另外,按照管理权限,中铝资产党委对 2 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山东铝业党委对 11 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行政警告 2人,诫勉谈话 2 人,通报批评 6 人, 责令检查 1 人。

 五、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赤泥渗滤液污染长期整改不力问题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分公司)是中铝集团下属三级公司。经查,该公司未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相关规定,赤泥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一是未经环保验收投运。8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 2011 年投产后,由于部分环评要求没有落实,至今仍未通过环保验收;二是赤泥库渗漏问题未得到根治。赤泥库 2013 年就出现碱液渗漏现象,重庆市、南川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要求企业彻底整改渗漏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赤泥库积存 5 万立方米赤泥

 渗滤液,下游仍有 2 处渗漏点。监测数据显示,渗滤液 pH 值分别为 12.2、11.8,呈弱碱性,硫化物浓度分别为 1.0 毫克/升、1.15 毫克/升,分别超过地下水Ⅲ类标准 49 倍和 56 倍。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原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现广西华昇党委书记、董事长)芦东通报批评,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邵伟生诫勉谈话,给予重庆分公司党支部通报,扣减 2021 年度环保绩效考核得分 5 分。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紧迫现实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是中铝集团作为中央企业必须牢牢把握的“国之大者”。

  中铝集团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拿出动真碰硬的态度、持之以恒的韧劲,坚决彻底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要以此次问责为契机,深刻吸取教训,保持警钟长鸣,举一反三,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标本兼治,坚决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强化责任落实,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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