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洗砂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供大家参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水洗砂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烟台宏希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水洗砂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莱阳市谭格庄镇西 300 米 地理坐标 (120 度 35 分 2.583 秒,37 度 7 分 12.407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 改建 □ 扩建 □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600 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比(%)
5%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 是:
用地面积(m 2 )
13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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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的生产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 )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3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对该项目未做出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
(4 )
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烟台市产业政策。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属于国家、地方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2 、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莱阳市谭格庄镇西 300 米,租赁闲置场地 13000m 2
进行建设。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选址无明显制约因素。
根据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莱自然资规土规[2022]41 号”,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莱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见附件 4。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土地使用政策。
3 、“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表 表1 “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汇总表
三线一单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生态保护红线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得上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图内的 I 类红线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距离项目最近的红线保护区为烟台莱阳五龙河-沐浴水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 为 SD-06-B1-08),位于项目东侧约 7km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 将受到限制 项目采取了相关的环保措施,治理工艺先进可行,根据莱阳市区域环境质量数据,莱阳市的环境质量已得到同比改善,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 等资源消耗不得突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消耗一定的电能、水。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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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的“天花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 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 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符合相关准入要求
符合
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4 、其他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
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表 表2 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2)
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 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 表3 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相符性分析
政策要求 项目建设情况与要求
管控要求
(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 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 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 项目建设密闭的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均设置水喷淋装置, 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 放;传送皮带均密闭设置;运输车辆全部封闭覆盖,并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项目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上料口处设置水喷淋装置减少颗粒物产生。
政策要求 符合性 说明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
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覆盖、喷淋、 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与防尘、分段作业、 符合
项目建设密闭的原料仓库、生 择时施工、绿化等防尘抑尘措施。
产车间、成品仓库,均设置水 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减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
少无组织粉尘排放;传送皮带 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 符合 均密闭设置;运输车辆全部封 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
闭覆盖,并在厂区出入口处设 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置洗车平台,减少运输扬尘的 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
产生。
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
项目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 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 符合 上料口处设置水喷淋装置减少 颗粒物产生。
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
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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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 地面。
(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 除尘措施。
项目建设密闭的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均设置水喷淋装置, 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 放;传送皮带均密闭设置;运输车辆全部封闭覆盖,并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项目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上料口处设置水喷淋装置减少颗粒物产生。
(二)建材行业。
矿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封闭。石子、页岩、煤矸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子、页岩、煤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 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 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
项目建设密闭的原料仓库、生产车
间、成品仓库,均设置水喷淋装置, 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
放。
本项目传送皮带密闭设置;球磨机湿 式作业;上料口处设置水喷淋装置减少颗粒物产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要求。
(3)项目与《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 号)符合性分析 表 表4 与《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要求 拟建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二、整治要求及责任分工
(二)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 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 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将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原料和产品, 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避免运输过程中遗撒、泄漏物料,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听从上级部门安排, 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 施。
符合
(四)工业企业 无组织 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 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
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
符合
— 5 —
排放整 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
治。
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
深度治理。
物料运输应采用车厢密闭或者覆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将采用
盖,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厂区出 入口应配备车轮清洗装置或者采取 加蓬封闭式车辆运输原料和 产品,并在厂区进出口设置 符合
其他控制措施。
洗车平台。
项目建设密闭的原料仓库、
装卸过程中,应配备除尘设施,同 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均设
时采取洒水喷淋措施。物料储存应 采用入棚、入仓储存,棚内应设有 置水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 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符合
喷淋装置。
在装卸过程中,利用雾炮机
喷淋,抑制粉尘的产生。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采用密闭输送的方式;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行阶段,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生产设备与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同时运行。
当废气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立即停止运行相应的产污设备,待检修完毕后,确认设施完好后,再投入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听从上级部门安排,严格落实各 项应急减排措施。
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
除尘收集系统应同步运行,确保废
气有效收集。上料系统、生产设备、
废气收集系统或者污染治理设施发 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 符合
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
投入使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
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
施。
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路面硬化,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 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项目建设密闭的原料仓库、
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均设
置水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
(五)各 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类露天 厂区道路均硬化处理。重污
堆场扬 染天气应急期间,听从上级 符合 尘污染 部门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应
整治。
急减排措施。同时拟在厂区
内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时
监测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
度。
(4)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 表5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要求 拟建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第四章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 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设密闭的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均设置水喷淋装置,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在装卸过程中,利用雾炮机喷淋,抑制粉尘的产生。无 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满足相关
防治污 染和其 符合 他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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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将严格落实“三同时” 制度,在正式投产前,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符合
(5 5 )
项目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 表6 与《关于加强“ 两高” 项目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6)
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烟政发〔2021〕7 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莱阳市谭格庄镇西 300 米,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详见附图 5。
表 表7 与烟政发〔2021 〕7 号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
要求 拟建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性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体系
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 固废、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