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促消费”消费促进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23 20:42: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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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促消费”消费促进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 1 - “战疫情 促消费”消费促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按照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晋情消费·品质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和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好系列促消费活动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振消费者信心,促进县域社会消费品市场回暖,我县决定开展“战疫情·促消费”消费促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按照“普适、公平、安全、高效”原则,采用“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组合方式,依托数字消费券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带动实体商户数字化转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促进全县消费稳中提质,为全县社会消费品市场稳定快速回升注入新动能,为全方位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时间安排 2022 年 6 月 25 日—9 月 25 日,可结合实际发放情况进行调整。

 三、活动投入 (一)资金投入

  - 2 - 财政投入资金 100 万元,**将投入 10 万元(按商品价格 10:1 同比例配比),重点围绕餐饮住宿、商场超市、家居家电、成品油、汽车购买等领域投放消费券。

 (二)平台方投入 消费券投放平台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石楼支行(以下简称 “建行石楼支行”)承办,投放平台“建行生活 APP”。

 (三)企业投入 参与活动的相关企业要同步开展促销活动,制定促销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优惠让利,结合财政补贴进一步带动消费。

 四、活动范围 (一)投放范围 常住人口及活动期内在石人员。

 (二)使用范围 在内依法经营的限额以上餐饮住宿、商场超市、家居家电、成品油、汽车销售入统企业和个体户。

 五、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拨付 县财政将本次活动专项资金 100 万元下达至县工信局。县工信局根据协议将资金拨付至投放平台“**”专户滚动使用。

  - 3 - (二)资金结算 根据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结算,即活动期间消费券实际被使用核销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平台方“**”无需向消费券出资方开具发票。消费券投放平台“**”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投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家数等。县工信局对上述资料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备案,予以结算 六、券种设置及补贴标准 (一)餐饮住宿消费券。投入 4 万元,惠及餐饮、住宿等领域。餐饮住宿消费券共设置 1 种,消费券优惠面额为 50元,满 200 减 50 元,每人每轮限领取 1 张票券。

 (二)通用消费券。投入 32 万元,惠及生鲜果蔬、百货、家居、商场、超市等领域。通用消费券共设置 2 种,消费券优惠面额分别为 15 元、25 元。其中:每满 80 减 15 元,满 200 减 25 元,每人每轮限领取 1 张票券。

 (三)家电消费券。投入 24 万元,惠及家电、手机购置等领域。家电消费券共设置 3 种,消费券优惠面额分别为100 元、200 元、300 元,其中:满 500 元—1500 元减 100元;满 1500 元—2000 元减 200 元;满 3000 元—5000 元减300 元,每人每轮限领取 1 张票券。

 (四)成品油消费券。投入 20 万元,惠及成品油领域。成品油消费券设置 1 种,消费券优惠面额为 25 元,每满 150

  - 4 - 减 25 元,每人每轮限领取 1 张票券。

 (五)汽车消费券。投入 20 万元,惠及汽车销售领域。汽车消费券设置 1 种,消费券面额为 2000 元,消费者购买10 万以内,政府委托建行直接补贴至消费者账户,若活动期间提前使用完补贴资金,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同步结束。

 七、投放安排 2022 年 6 月 25 日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各轮投放时间为每周六上午 9:00,票券有效期 7 天,次周的周五 22:00失效。活动中后期可根据票券核销情况灵活调整投放安排。

 八、领取方式 第一种:平台领券。在“发放平台自有 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进入“战疫情,促消费”活动页面,实名认证后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获券人员可在“发放平台自有 APP”—“我的票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申领者可在“战疫情,促消费”活动页面查看申领攻略。

 第二种:自动立减。适用于家电、汽车,支持重点商户开展消费者到店消费时自动立减享受政府优惠,先到先得。

 九、风控措施 居民和商家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对于个人将立即

  - 5 - 取消个人抢券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县建行要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堵塞漏洞,对核销消费数据异常的商家,将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十、宣传组织 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发布消费促进活动信息,集中宣传造势,扩大活动参与度。活动期间使用统一宣传,在餐饮、超市零售、家电零售、成品油企业和个体户实体店设置补贴活动统一受理标识。活动标识和宣传资料由平台方统一设计制作、配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户培训、广告投放及宣传推广工作。

 十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支行行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策划并拟制活动方案,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向工作专班汇报活动进展,落实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事务;做好活动各项服务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共同参与,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推广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 6 - 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各类实体商户参与活动、让利优惠,牵头数字消费券投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数据统计核实、效果分析,确定零售业商户名单,牵头消费券资金的使用。

 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资金落实、预算下达、绩效评价。

 县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活动期间诚信经营情况,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变相加价等行为,及时处理各类因商品质量以及价格争议等原因引发的投诉事件。

 县公安局:负责对倒卖、套现、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的媒体宣传、推广和发布。

 **支行:负责电子消费券投放平台技术支撑,安全保障,流量支持,组织专题培训、商户和消费者导引、宣传推广、客服响应及活动须知问答、申领使用流程、核补流程、宣传物料投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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